竹溪县法院四措并举推进审判管理工作

2012-06-08 10:41
作者: 竹溪县法院    浏览: 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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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法院四措并举推进审判管理工作

 

  今年是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年。竹溪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全体动员,组织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审判管理工作,通过积极创新举措、严格管理与落实,案件的公正、效率、效果指标不断提升。 

  一、更新审判理念,坚持“三全”管理。全院干警统一思想,更新审判理念,遵循司法规律,坚持“三全”管理。一是全员管理,明确院长、庭长、审判人员和书记员都是审判管理的主体。二是全程管理,从立案到分案、排期、开庭、裁判、执行等各个环节都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审判过程严谨规范、公开透明,审判结果公正高效。三是全面管理,狠抓审判公正、效率、效果管理,实现办案的三效统一。 

  二、完善制度建设,严格考核机制。进一步健全审判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案件流程管理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制度;在审限跟踪监督、审判质量监督、责任追究监督、工作绩效考核监督“四位一体”的审判监督制约机制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审判管理通报制度;根据省高院的绩效考核指标及案件流程管理数据,为每个执法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建立绩效档案,作为评先晋职的参考依据,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信息管理,提高审判效率。于今年3月正式开通并实现了辖区人民法庭、院机关与十堰中院、省高院四级联网;通过召开审判信息录入推进会,要求对今年以来的所有案件逐一录入,并坚持一周一检查一通报。按照“三全”管理的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设定各管理主体的权限和义务,确保案件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录入。对审限达到三分之二的设定黄色预警机制,由审判管理办公室限期督办;对结案生效案件,由分管院长和审监庭审签后归档,确保及时、规范。 

  四、突出工作重点,提升绩效水平。紧紧围绕全省法院案件质量评估25项指标和全国法院案件质量评估31项指标,结合审判流程管理和司法统计等资料,及时分析、改进影响案件三级指标的突出问题。在适用简易程序、当庭裁判、人民陪审员参审、调解撤诉等方面加大力度;尽量做到案结事了,降低上诉率、申诉率、信访投诉率,优化审判效果;加强对发改案件的重点跟踪评查,坚持发现问题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纠正错误与总结审判经验相结合,不断实现案件质量管理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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