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属于爱 彩礼归于礼
——泉溪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
(通讯员 周琦)“谢谢法官,要不是你们,我这钱还不知道啥时候能要回来呢!”近日,泉溪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婚约彩礼纠纷案件,原告郭某收到退还的彩礼后,激动地向承办法官道谢。
2016年,郭某与王某经人介绍相识,双方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在交往过程中双方彼此都比较满意,认为对方是值得托付的另一半,按照当地习俗,郭某向王某支付了17000.00元作为订婚彩礼。然而,好景不长,随着双方接触逐渐深入,两人因性格不合时常产生矛盾。最终,王某提出解除婚约。婚约解除后,郭某多次要求王某退还彩礼,王某均承诺退还但未实际履行。无奈之下,郭某将王某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对退还彩礼的金额存在较大分歧,且都身处外地,参加诉讼的成本都比较高。为妥善化解纠纷,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通过电话、微信进行沟通做工作。调解中,法官从情理入手,耐心安抚双方情绪,引导他们换位思考,理性看待问题。随后,法官结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了有关彩礼返还的法律知识,明确指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王某表示愿意退还全部订婚彩礼,主动向郭某转账17000.00元,张某随即撤回了起诉。
“婚姻不是买卖,彩礼也不是‘保证金’。”承办法官表示,近年来,因彩礼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少部分地区还存在“天价彩礼”的现象,不仅加重了家庭经济负担,也严重影响了适龄青年的婚恋观,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近年来,泉溪法庭不断延伸司法服务供给,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以案释法、送法下乡等形式,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倡导文明节俭的婚嫁新风尚,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