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落实县委精神 促进审判工作

2012-06-08 10:48
作者: 竹溪县法院    浏览: 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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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落实县委精神 促进审判工作

 


    县委十二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后,县法院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分别召开党组会议和全院机关干警大会,原原本本的学习了贺书记、易县长等领导同志在全县县委十二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讲话,分析总结了今年前期的工作,研究制定了下一阶段的工作措施。
    今年以来,全县法院工作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以维护公平正义为目标,以促进社会和谐为工作标准,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开展工作,审判质量明显上升,队伍素质逐步提升,法院管理更加规范,工作环境不断改善,各项工作都有了新进展。截止6月15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15件,比上年同期的369件上升了12.5%,审执结241件,比上年同期的197件上升了22.5%。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上半年共上诉17件,市中院二审回院案件12件,其中:维持原判9件,改判2件,二审调解1件,无发回重审案件。
    下一步,全院干警将以县委十二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为契机,以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克难攻坚,创新思路,改进方法,促进工作;以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强化责任,团结拼搏,抓出成效;为进一步优化竹溪发展环境,作为竹溪人,为竹溪发展尽心尽力,作为法院干警,要为竹溪发展尽职尽责,县法院将采取以下切实有效的措施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实现法院全年目标:一是扎实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发挥依法治县主力军作用。结合审判工作,与“两台一报”合作,加强法律宣传,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二是依法公开审判,接受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支持与检察及社会各界监督。通过严格执行关于审判公开的有关规定,保证人民群众对审判活动依法享有知情权、监督权等,严格执行法律,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提高法院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为领导解排忧,为群众排解难。三是加强审判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严厉打击严重违法犯罪,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民事诉讼调解、行政审判协调、加大执行力度等促进稳定和谐的措施,发挥人民法院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四是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我院将信访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审判工作重点,树立信访工作新理念,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实现无越级上访的目标。五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加强对弱势群众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保证每一个公民充分享受改革成果。六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法院管理,提高整体素质。要继续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活动,加强“五型”法院建设,向人才和管理要效益,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全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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