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四项措施服务审判效果好
近年来,竹溪法院坚持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各综合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服务好审判执行工作。该院司法警察大队采取四项措施夯实工作基础,为审判执行、安全保卫等工作提供了坚强的警务保障。
一、健全制度,科学调警,提供警务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警务工作制度。制定了警用装备管理制度,日常值班制度,警车管理制度等,并将各项制度汇编成册。建立了规范的档案管理,执警警务活动登记,值庭、押解登记,安全检查登记以及法警警务日志等制度。坚持法警工作分工定岗,明确到人,实行统一协调、统一调度。二是确保刑事值庭安全。刑事审判值庭严格按照“四项规则”,提押按2:1比例配备,值庭按新老法警搭配,对所有刑事案件先安检后进入审判区。2011年刑事值庭68件,提押93人,出警465人次。逮捕7人,出警28人次,无人犯脱逃、无责任事故的发生。三是积极参与民事、行政非诉执行工作。凡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的案件,由分管领导协调,法警积极参与执行,保证随时出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1年民事值庭7件,出警14人。参入民事执行、行政非诉强制执行案件40件,司法拘留21人,出警107人次。
二、集中派车,严格程序,满足办案需要
一是坚持集中派车原则。该院制定了车辆管理使用规定,法庭车辆使用制度。实行四个集中制度,即警车统一集中管理;驾驶员集中调配派遣;燃料集中供应;车辆集中维修保养。二是严格按照派车程序。该队坚持警车使用审批制度,对办公办案用车经领导审批后凭派车单安排驾驶员出车,不得擅自将车辆外借,严禁警车公车私用。三是加强安全文明行车。在每月司法警察例会中开展安全行车教育,加强驾驶员的纪律观念、业务技能、安全意识。节假日车辆一律停放在车库,严禁警车乱停乱放,严禁将警车停放在酒店等娱乐场所。该院对6辆警车安装了GPS卫星定位系统,24小时对车辆的行驶轨迹进行监控,全面了解和掌握车辆行驶路线、停车地点。
三、规范值班,强化意识,加强安全保卫
一是规范值班制度。该院建立了大厅值班制度,大厅值班人员由法警承担。值班人员提前20分钟到岗,晚10分钟离岗,下班前做好门窗及电灯等方面的检查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向领导汇报,下班与门卫交接后方可离开。二是树立安全意识。牢固树立“人人讲安全,事事保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理念,增强法警安全责任、防范意识,加大安全警示教育力度,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时刻警惕并有效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三是保持联系畅通。坚持值班人员联系制度,加强来访群众与法官之间的联系,确保群众能在3分钟之内见到法官。2011年法警大厅值班253人次,机关安全值班44人次,接待群众并诉讼引导3145人次,处置突发事件1次,确保了机关工作安全,有效维护了良好的办公秩序,展现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良好形象。
四、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打造过硬队伍
一是学政治,提高认识把握大局的能力。今年以来,该队深入实践“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用高尚的精神引导人,用坚定的信念激励人。二是学法律,提高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该队利用法警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等形式,重点组织法警学习《警察法》、《司法警察四项规则》等法律法规,全面提升法警法律知识水平与工作效率。三是学专业,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该队按照年初的工作要点,制定了训练计划。今年有14名同志两次参加市中院组织的业务技能训练,4名同志被表彰为训练标兵。组织法警进行“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处置突发事件等训练,提高司法警察履行职能的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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