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上午,竹溪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甘霖、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斌一行驱车5个多小时赶往该县桃源乡执行一起涉民生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申请人梅某与被执行人何某某系同村村民。2018年4月15日,何某某因土地纠纷将梅某打伤,双方协商赔偿未果,梅某将何某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双方达成何某某一次性赔偿梅某10000元的调解意见。但履行期限届满后,何某某未主动履行,梅某遂向该院申请执行。
虽然标的额不大,但属民生案件,且双方系邻里,承办案件的院领导决定当面协调处理,于是驱车赶到桃源乡并联系了当事人。在执行现场,甘霖副院长和刘斌局长在详细了解被执行人何某某的家庭情况后,从情、理、法等方面进行一个多小时的规劝。被执行人当即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并主动偿还了4000元钱,余款同意从夫妻共同存款中支付。
这是竹溪法院年底加强民生类案件专项执行的一个缩影。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中,该院执行法官不畏艰辛、敬业奉献,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该院领导带领全院干警继续发力,以决胜的姿态紧盯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