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竹溪县 2025 年县级林长包联清单》的部署要求,竹溪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良友以县级副林长的身份,近日带队深入罗汉湾村、银杏村、木瓜坪村等责任区域开展巡林工作,实地督导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及生态修复等重点任务,组织召开涉林案件审判专题会议,以司法力量推动林长制落地见效。
王良友院长在巡林时着重指出,必须进一步深化 “司法 + 生态” 协同机制,对盗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自 2023 年以来,竹溪法院积极创新审判模式,采用 “六合一” 审理模式,即刑事诉讼、行政监管、民事追偿、生态修复、环资执行与成效验收相结合,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 70 余件。通过这一系列有力举措,判决当事人补植林木 7 万余株,增殖放流各类鱼苗 30 余万尾,缴纳生态修复费用 15 万余元,苗木扶育面积达 1500 余亩。同时,法院还积极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形式多样的环境保护专题活动,累计达 40 余场次。
王良友院长对竹溪法院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方面,要持续深化 “林长 + 法院院长” 协同机制,秉持 “部门协同” 的理念,共同奏响环资保护的 “主旋律”。坚持预防优先、打防并举的环资审判整体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在环境资源案件的损害行为发生地或损害结果发生地开展巡回审判,确保重点区域环资审判全覆盖,真正实现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的良好社会效果。另一方面,要着力打造 “环境资源合议庭 + 巡回审判点 + 法官工作室” 的立体化司法体系。充分利用景区生态旅游资源优势,增设巡回审判点,培育一批特色司法服务项目集群,树立司法护航绿色发展的特色品牌。此外,竹溪法院要与检察机关建立常态化的联席会议制度,针对环资案件审理、行政处罚以及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中的难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协商,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质效共优,共同为环境资源保护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对于巡林过程中发现的非法采矿、违规搭建等问题,要及时通过司法建议、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执法等方式,从源头上进行有效治理。创新运用 “补种复绿” 替代刑罚、“增殖放流” 修复生态等举措,努力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局面。
“林长制既是生态工程,更是民生工程。” 王良友表示,竹溪法院将持续深化 “1+N” 生态审判网络建设,通过跨省司法协作、生态修复基地建设等举措,为筑牢秦巴生态屏障提供司法保障。目前,法院已与陕西平利县法院建立跨省协作机制,并在楚长城遗址设立了文物司法保护基地,积极为 “竹溪贡米”“竹溪茶叶” 等特色产业的发展保驾护航,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